2023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去世人员一次性待遇领取手续可以正式办理了。一次性待遇金额与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有关,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现已公布,2023年在职人员或退休人员去世的,家属能领取多少丧葬费?如何计算?在哪里领取?家属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
1、丧葬补助金
统一标准: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2023年上年度山东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49050元。那么丧葬补助金应为49050元÷12个月×2倍=8175元
2、抚恤金
(一)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
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
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
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
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二)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计算方法与在职人员相同),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例如:张某,男,1946年7月出生,退休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为15年,2006年7月退休,2006年8月领取待遇,2023年1月去世。
1、其丧葬补助金为:49050元÷12个月×2倍=8175元
2、一次性救济费为:49050元÷12个月×9个月=36787.5元
离退休人员一次性待遇业务办理地点:威海市环翠区世昌大道3-3海裕城E座2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22-24号窗口。
在职人员一次性待遇业务办理地点:威海市环翠区世昌大道3-3海裕城E座2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1-8号综合业务窗口。
所需材料:
1、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诊断书,如无法提供死亡医学诊断书的可提供公安部门或村(居)委会等出具的确切死亡时间证明。
2、直系亲属证明、直系亲属身份证。
直系亲属的范围:祖父、父亲、丈夫、祖母、母亲、妻子、子、女、兄弟、姐妹、孙子、孙女。
直系亲属证明可为:结婚证、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常住人员登记卡栏需能体现出与死者关系)、村(居)委会或所在单位所出具的直系亲属证明、直系亲属本人档案(档案中要能体现出家庭成员)、公证处出具的公证材料等可证明本人继承权的材料。
3、去世人员的退休费存折或银行卡。
4、如直系亲属委托别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
5、退休时有单位的可由所在单位办理。
注:离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等相关业务每月21号之后开始办理。
(通讯员 刘也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