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由于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已经实行省级统筹,为保证大家正常享受相应失业保险待遇,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小伙伴,一定要注意下面几个重要事项!

一、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每月一次!

失业人员自领取失业保险金次月起,须按月进行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核对确认手续或者说明求职等情况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终止发放其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可在每月任意一日通过“粤省事”、“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等途径办理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也可到我市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粤省事”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流程指引如下:


二、有以下这些情况,记得及时申请停发!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应在当月主动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停发失业保险金:

(一)重新就业:包括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以单位名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已进行就业登记或已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等;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提供培训的。

失业人员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失业保险金发放社保机构等途径申请停发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将由相关部门责令退回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待遇发放日期是每月15日前!

自2022年7月起,全省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待遇发放日期统一调整为每月15日前,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来源:东莞社保】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猜你喜欢:
  • 次新股是什么?
  • 国寿和人寿是一家吗?国寿和人寿区别
  • 100股手续费是怎么算的?卖多少股合适?
  • 工资怎么扣税
  • 剐蹭走保险还是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