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酒的历史与文化可以追溯到距今2000余年前的汉代。汉武帝时期称为“甘美之”的枸酱酒,到清代中期,茅台酒的生产已具有一定的规模,年产量可达170吨,在中国古代酿酒史上是罕见的。
解放前,生产茅台酒的主要有三家酒坊,分别称为“华茅”(现在茅台酒的前身)、“王茅”和“赖茅”。1915年巴拿马万 国博览会上,茅台酒(华茅)被评为金奖产品,自此得以扬名世界。
解放后,国家十分重视发展和扶持这一名优产品的生产工作,经过三十余年的建设,到1987年,茅台酒的年产量已达1700吨,除满足了国内需求外,还远销到世界各地的许多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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