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信用卡交电费不计积分的,根据中信银行信用卡的积分累计规则,持卡人使用中信信用卡在一般零售类商户的刷卡消费,通过卡中心进行的商品邮购及使用中信信用卡的预借现金均可累计积分,但是下列交易类型将不计算积分 :
(1)信用卡年费、手续费、超限费、循环利息、滞纳金、其他信用卡收费等;
(2)通过代扣、代缴方式支付的相关费用;
(3)商场分期交易:2006年9月14日(含9月14日)起,商场分期业务下的任何交易;
(4)所有网上支付交易(网络类联名卡另行规定的交易除外);
(5)批发类交易;
(6)低扣率、零扣率以及特殊计费类型的商户交易不计算积分,包括但不限于:汽车、房地产销售、批发型商户、公立学校、医院、电信、金融(含银行和证券)、保险、三农、社会服务类及非营利机构的交易;
(7)通过非正常手段或者非个人消费交易等恶意套取信用卡积分的交易行为,卡中心保留对持卡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和对已赠送的积分及已兑换礼品的追回权;
(8)蓝卡取现交易;
(9)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另行规定的其他项目;
(10)属于中信银行规定不参与积分累计的商户类别的的消费交易。
在中信银行信用卡积分累计规则中规定的不计积分的商户类别中,明确规定了:水电气缴费(4814)、水电气缴费(4899)和公共事业(电力、煤气、自来水、清洁服务)(4900)均不能累积交易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