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货经纪合同可不可以随时解除
期货经纪合同不可以随时解除,实践中,期货公司与投资者签订的期货经纪合同在体现上述规定精神的同时,考虑到期货交易的特殊性,参考中国期货业协会的期货经纪合同的相关条款,在合同中对该任意解除权做了进一步细化约定。
二、期货公司与期货经纪公司区别
期货经纪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进行期货交易,交易结果由客户承担。也就是说期货经纪公司只能做通道服务,仅仅把客户交易指令如实送到交易所,不能有其他业务如代客理财、期货基金。 期货公司虽然少了“经纪”两字,就很不同了,会有通道之上的其他复杂业务,业务范围大多了。找法网提醒您,不过截止到现在,虽然很多公司改名“期货公司”,除了经纪业务,还没有其他业务可以开展,证监会将来会适时发放其他业务牌照给合适的期货公司的。
三、期货经纪公司的设立的条件
期货经纪公司的设立的条件如下:
1.注册资本的最低限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出资不得低于1800万元
2.有规范的公司章程
3.有具备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
4.有15名以上的具备从业资格的其他从业人员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6.有符合要求的经纪业务规则、财务会计制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7.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8.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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