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写借条要注意的事项
(一)字里行间应当紧凑,不能留有多余的空间。
(二)最好附带在借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三)签名应当真实,应当当面书立,防止借款人或欠条书立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四)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
(五)还款时间直接关系到诉讼时效的问题需要注意写法。
借条可以说是简易版的借款协议,实践中法律并没有强制性的要求当事人必须要签订书面的借款协议,于是很多人出于方便的考虑,往往签订就是借条了。因为借条的内容比较少,而现实中也有很多因为没有约定清楚而产生争议的情况,所以在写借条之前,先了解清楚写借条需要注意什么,这其实对借条的书写和自身利益的维护是很有帮助的。
二、借条丢了被冒用怎么办
借条丢了被冒用可以要求捡到的人归还不当得利,也可以要求债务人还钱。具体向谁主张权益,需要根据债务人是否知道冒用事实来确定。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 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 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三、借条书写时要注意哪些禁忌
(一)忌空白过失
书写内容部分与签字盖章之间空白留的太大,容易被持条者填写其他内容,或者将原内容裁去,在空白处重新添加内容,由此产生麻烦。如有的持条人事后在空白处补记“若逾期不还,借款利息将加倍”等内容,使借款人利益受损。
(二)忌大、小写不清
写借条时只有小写,没有大写,小数点位置不准确,字前头有空格,或者大小写不符,都会容易被持条者添加数字或修改,由此而引发纠纷。如有的小写借款金额10000、00元,可能由于笔误会多添个零或小数点位置点错,写成100000、00元,小写金额后再写大写,则一般不会出现此类低级错误。
(三)忌不写日期
借条不写日期一旦发生了纠纷,事实真相常常难以查清,对诉讼时效的确定也容易造成困难。
(四)忌用易褪色的墨水书写
借条不宜用圆珠笔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书写,如用此写,当遇保存不当、或受潮、或水浸时,字迹会变得模糊不清,并为有别有用心的人用化学制剂涂改留下可乘之机,制造麻烦。如有的案件纠纷中出现,写借款金额时,借款人谎称笔故障,换用褪色的笔书写,致使事后借款金额部分因字迹褪色无法辩论。
(五)忌不认真核对
借条写好后要反复核对,在找别人代写或由对方代写后,对字据要字字斟酌,不能稀里糊涂地就签字盖章,以免后悔。
(六)忌内容表达不清
借条有的字据将“买”写成“卖”、“收”写成“付”,“借给”写成“借”等等,都极容易颠倒,是非难辨。
(七)忌名字不全
借条有姓无名或有名无姓,这对持条人来说要注意,可能会给写条人留下赖帐的把柄。
(八)忌使用同音同义字
写姓名不要用同音同义字、多义字代替,否则也是容易发生责任不清的纠纷。
(九)忌印章不规范
借条由他人代笔书写或代签名,而且只在借条上面按一个手印,如发生纠纷时很难认定责任。
(十)忌还款时不索回借条
还款时,对方如一时找不到借条,应让其写一张收据留存,待日后凭依此据兑换借条,这样不会留下隐患。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写借条要注意的事项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写借条时字里行间应当紧凑,不能留有多余的空间,最好附带在借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签名应当真实,应当当面书立,防止借款人或欠条书立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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