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的规定,中信银行标准卡等一般信用卡普卡(消费或提现)消费1人民币/1港币=1分,1欧元=8分,1美元=7分。金卡、钛金卡、白金卡(消费或提现)消费1人民币/1港币=2分,1欧元=16分,1美元=14分。中信银行运通卡普卡(消费或提现)1人民币/1港币=1分,1欧元=8分,1美元=7分。*每月消费(含提现)达RMB1200(含)以上,可额外获赠0.5倍积分,额外获赠积分数不超过1500分。金卡、钛金卡、白金卡(消费或提现)1人民币/1港币=2分,1欧元=16分,1美元=14分。*每月消费(含提现)达RMB3500以上,可额外获赠1倍积分,额外获赠积分数不超过5000分。
1、持卡人使用中信信用卡在餐饮类、酒店类、百货类、商超类及其他零售类商户的刷卡消费,通过卡中心进行的商品邮购及使用中信信用卡的预借现金均可累计积分,但根据本积分计划不予计算积分的交易除外。
2、下列交易类型将不计算积分
(1)信用卡年费、手续费、超限费、循环利息、滞纳金、其他信用卡收费等;
(2)通过代扣、代缴方式支付的相关费用;
(3)商场分期交易:2006年9月14日(含9月14日)起,商场分期业务下的任何交易;
(4)所有网上支付交易(网络类联名卡另行规定的交易除外);
(5)批发类交易;
(6)低扣率、零扣率以及特殊计费类型的商户交易不计算积分,包括但不限于:汽车、房地产销售、批发型商户、公立学校、医院、电信、金融(含银行和证券)、保险、三农、社会服务类及非营利机构的交易;
(7)通过非正常手段或者非个人消费交易等恶意套取信用卡积分的交易行为,卡中心保留对持卡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和对已赠送的积分及已兑换礼品的追回权;
(8)蓝卡取现交易;
(9)卡中心另行规定的其他项目。
投资说 » 中信银行信用卡积分规则
免责声明:本文由网友提供互联网分享,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