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推出的影响因素主要有市场准备、相关法规体系建设、技术准备、监管手段的完备,日前��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89号��务院令,公布《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并自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为适时推出股指期货等金融期货品�N提供了法律依据,预计随着条例的实施,股指期货推出的进程将加快。中��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在“两会”中也表示,股指期货“一切都在准备中”,争取上半年推出。同时由Sungard金仕达公司负责的全面结算会员交易系统初定于3月底完成,这也将为股指期货的推出扫清技术障碍。�N�N迹象表明,股指期货的脚步渐行渐近。
股指期货的推出,孕育着巨大的市场投资机会,也必将伴随着更多不确定性的风险。那么作为理性的投资者如何做到降低风险的同时获取最大化收益?首先是要选择合适的投资方法,其中利用现货与期货进行无风险套利是较为理想的一�N方式。由于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物的股指期货的进入门槛比较高,一般的个人投资者无法达到要求,同时受到资金的制约,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完全复制沪深300组合。这就需要寻求沪深300指数的替代,而指数基金当属首选品�N。
指数基金是一�N以拟合目标指数、跟踪目标变化为原则,实现与市场同步成长的基金品�N。指数基金的投资采取拟合目标指数收益率的投资策略,分散投资于目标指数的成份股,力求股票组合的收益率拟合该目标指数所代表的资本市场的平均收益率。指数基金根据交易机制划分为四类:第一,封闭式指数基金,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但不能申购和赎回;第二,一般的开放式指数基金,不能在二级市场交易,但可以申购和赎回;第三,指数型ETF基金,既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也可以申购和赎回,但是申购和赎回采用组合证券的形式;第四,指数型LOF基金,既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也可以申购和赎回。
尽管股指期货的推出为封闭式指数基金提供了无风险套取折价收益的机会,但封闭式基金在存续期内不能够申购和赎回,并不是股指期货标的指数的合理替代物,开放式指数基金可以在存续期内不断地申购和赎回,使基金交易价与净值基本一致,因此开放式指数基金比封闭式指数基金更适合作期现套利的现货工具。截止2007年1月,��内共有开放式指数基金14只,可细分为:1、非上市开放式基金:如易方达50、万家180、融通深证100、银华-道琼斯88、长城久泰300、博时裕富、华安MSCI中��A股、大成沪深300等;2、LOF基金:如融通巨潮100、嘉实沪深300;3、ETF基金:如有深证100ETF、上证50ETF、上证180ETF、中小板ETF共4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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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说 » ETF基金与股指期货的投资工具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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