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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估值法:没有最佳只有最适用


  公司估值方法是上市公司基本面分析的重要利器,在“基本面决定价值,价值决定价格” 基本逻辑下,通过比较公司估值方法得出的公司理论股票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异, 从而指导投资者具体投资行为。

  公司估值方法主要分两大类,一类为相对估值法,特点是主要采用乘数方法,较为简便,如PE估值法、PB估值法、PEG估值法、EV/EBITDA估值法。另一类为绝对估值法,特点是主要采用折现方法,较为复杂,如现金流量折现方法、期权定价方法等。

  相对估值法与“五朵金花”

  相对估值法因其简单易懂,便于计算而被广泛使用。但事实上每一�N相对估值法都有其一定的应用范围,并不是适用于所有类型的上市公司。目前,多�N相对估值存在着被乱用和被滥用以及被浅薄化的情况,以下就以最为常用的PE法为例说明一二。

  一般的理解,P/E值越低,公司越有投资价值。因此在P/E值较低时介入,较高时抛出是比较符合投资逻辑的。但事实上,由于认为2004年底“五朵金花”P/E值较低,公司具有投资价值而介入的投资者,目前“亏损累累”在所难免。相反,“反P/E”法操作的投资者平均收益却颇丰,即在2001年底P/E值较高时介入“五朵金花”的投资者,在2004年底P/E值较低前抛出。那么,原因何在?其实很简单,原因就在于PE法并不适用于“五朵金花”一类的具有强烈行业周期性的上市公司。

  另一方面,大多数投资者只是关心PE值本身变化以及与历史值的比较,PE估值法的逻辑被严重浅薄化。逻辑上,PE估值法下,绝对合理股价P=EPS�P/E;股价决定于EPS与合理P/E值的积。在其它条件不变下,EPS预估成长率越高,合理P/E值就会越高,绝对合理股价就会出现上涨;高EPS成长股享有高的合理P/E� 低成长股享有低的合理P/E。因此,当EPS实际成长率低于预期时(被乘数变小),合理P/E值下降(乘数变小),乘数效应下的双重打击小,股价出戏N卮欤�反之同理。当公司实际成长率高于或低于预期时,股价出现暴涨或暴跌时,投资者往往会大喊“涨(跌)得让人看不懂”或“不至于涨(跌)那么多吧”。其实不奇怪,PE估值法的乘数效应在起作用而已。

  冗美的绝对估值法

  绝对估值法(折现方法)几乎同时与相对估值法引入中��,但一直处于边缘化的尴尬地位,绝对估值法一直被认为是“理论虽完美,但实用性不佳”,主要因为:(1)中��上市公司相关的基础数据比较缺乏,取得准确的模型参数比较困难。不可信的数据进入模型后,得到合理性不佳的结果,进而对绝对估值法模型本身产生信心动摇与怀疑;(2)中��上市公司的流通股不到总股本1/3,与产生于发达��家的估值模型中全流通的基本假设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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