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2月24日讯(记者陶媛 通讯员李轶群)记者23日从南宁市残联获悉,今年1月1日起,南宁市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分别由现行的80元/人/月提高至122元/人/月。据悉,该标准超出自治区规定标准,且目前为全区最高。本次提标惠及南宁全市7.52万名重度残疾人和5.39万名困难残疾人,每年发放补贴资金达1.91亿元。
据介绍,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需分别符合以下条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需持有残疾人证且享受南宁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则是广西区内户籍、在南宁市持有效残疾人证的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各类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的精神残疾人。既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条件,又符合其他福利性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护理补贴。
目前,南宁市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已实行“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残疾人可通过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其客户端、壮掌柜APP等手机终端,全程在线提交申请、查询、修改残疾人“两项补贴”证明材料,实现“一次注册、多点互认、全网通行”。同时,针对残疾人身体功能障碍可能产生的特殊需求,在积极推进线上无障碍申请的同时,继续保留线下服务窗口,实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下一步,南宁市残联将密切联系民政、财政等部门,迅速落实发放补贴资金,确保提标后线上审核发放运转顺畅,数据更新录入有效衔接,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尽退、依规享受,有力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精准施补。预计最快三月份起,南宁市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将可领取到提标后的“两项补贴”了,同时补发一、二月份“两项补贴”的提高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