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债务和债权是什么意思

  债务的意思是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权的意思是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找法网提醒,债务的履行就是债权的实现,债务和债权共同构成债的内容。

二、

债权的法律特征

  债权有如下法律特征:

  1.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

  2.债权为相对权。债的主体双方只能是特定的。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个人主张权利。

  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并且其相互间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优先性。

  4.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

三、

债权的分类有哪些

  债权的分类有如下几种方式:

  1.根据发生原因及债的内容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决定可以分为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法定之债包括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及缔约过失之债;意定之债主要是指合同之债。

  2.根据标的物属性得不同可以分为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

  3.根据债的主体双方人数可以分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4.根据各方各自享有得权利或承担得义务及相互间关系可以分为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5.根据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可以分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6.两个债之间的关系可以分为主债与从债。主债是从债存在的依据,从债的效力决定于主债的效力,主债消灭从债也随之消灭。

  7.根据债务人的义务是提供财物还是提供劳务可以分为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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