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夏银行信用卡积分累计规则:
1)华夏信用卡积分包括交易积分和奖励积分;
2)交易积分每满人民币1元积1分,每满1美元积7分;
3)奖励积分是符合奖励条件而额外计算的积分。按积活动条款计算和使用。
2、以下商户类别不予累积积分。
1)华夏信用卡年费、循环信用利息、取现手续费、利息、逾期缴款所衍生的费用(如违约金、利息)、《华夏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其它各项手续费;
2)在房地产类商户、各种机动车商户、飞行器类商户、批发类商户、保险类商户、烟草配送类商户的消费;
3)电信、有线及其它付费电视、铁道部、公共交通、水电等公用事业服务费用的代缴;
4)彩票、医院及相关医疗机构、医疗卫生活动、医疗保健服务、学校、政府服务;
5)政府贷款、慈善社会服务等其它非盈利事业的支出;
6)使领馆收费、法庭费用、罚款、保释金、纳税等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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