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商银行信用卡的消费积分累计规则如下:
持卡人使用信用卡在餐厅、旅馆、百货公司、其他零售商店的刷卡消费,可累计积分。但下列项目不予计算积分:
1.信用卡章程或领用合约规定的各项利息和手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年费、取现手续费、透支利息、滞纳金、超限费,以及其他信用卡收费等;
2.信用卡转账、存(还)款、代扣款、代缴费,以及信用卡取现等;
3.房产、汽车、批发、医院、学校等以及慈善和社会服务等非盈利性行业的商户消费以及金融和政府类支付交易(如保险、投资、纳税、罚款);
4.其他北京农商银行指定的交易类型及商户;
5.如由于商户未按照中国银联规定安装银行卡受理机具、导致不应给予积分的交易计算了积分的,北京农商银行有权扣除持卡人的该部分积分,如因收单行或商户未正确按照中国银联规定设置商户类别以致影响积分累计的,北京农商银行不承担责任。
北京农商银行信用卡的积分累计规则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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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卡师傅 修订发布于 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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