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为您总结的农行信用卡的积分积累规则,希望能帮到你。
一、农业银行信用卡积分累计规则
(一)基本积分累计规则
(1)人民币消费按1:1的比例累积积分,不足1积分的部分按四舍五入取整。
自2013年6月1日起,在以下指定类型商户(以商户类别码为准)完成的消费,单笔最多累计300积分,同一账户每月最多累计3000积分。详见下表:
(2)美元消费按1:6的比例累积积分,不足1积分的部分按四舍五入取整。
(3)欧元消费按1:8的比例累积积分,不足1积分的部分按四舍五入取整。
(二)奖励积分累计规则
奖励积分是为鼓励持卡人使用指定产品或参与农业银行营销活动等,在基本积分的基础上额外累积的积分,具体形式包括基本积分翻倍、额外积分赠送等。
(1)金穗公务卡持卡人可享受1.5倍积分奖励,即人民币消费按1:1.5的比例累积积分,美元消费按1:9的比例累积积分,不足1积分的部分按四舍五入取整。
(2)金穗台湾旅游卡持卡人可享受境外人民币消费双倍积分奖励,即境外人民币消费按1:2的比例累积积分,不足1积分的部分按四舍五入取整。
(3)自2013年6月1日起,主卡持卡人生日当天尊享消费(包括附属卡消费)2倍积分奖励。
(4)农业银行将不定期开展其他各类奖励积分活动,具体以活动公布的规则为准。
(5)若持卡人消费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奖励活动条件,按最高奖励倍数累计积分。
(6)在指定类型商户的单笔及单月积分累计上限,不因奖励积分活动而改变。
二、农业银行信用卡以下交易不计积分
持农行信用卡完成的消费交易可累计积分,但根据农业银行规定不予计算积分的项目除外。除特殊业务另行规定外,不予计算积分的项目包括:
(1)预借现金、银行费用(包括年费、利息及罚息、预借现金手续费、逾期手续费及其他各类依《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及《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个人卡)》收取的费用)等。
(2)低扣率、零扣率以及特殊类型的商户消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类、批发类、各种机动车、航空器及其零配件销售、租赁与维修、燃油销售、自动售油机、公共事业、政府服务、纳税、代扣代缴、慈善及社会公益、医疗机构、博彩类、学校、儿童保育、农业服务、承包服务、园艺、电器零件与设备、供暖、清洁、金融产品及服务、直销、保险、证券等类的商户消费。
(3)通过金手指•指付通产品完成的交易;通过网银证书(3D验证支付除外)、K码、K令验证方式完成的消费交易。
(4)中国农业银行规定的其它项目。
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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