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我国于每年的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进行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纳税人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及相关信息,那么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要怎么申报呢?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申报?
【1】自行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纳税人可通过网上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邮寄申办、前往办税服务厅等方式办理汇算清缴申报。
【2】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纳税人,可由任职受雇单位代为申报。纳税人向任职受雇单位提供上个纳税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项目信息、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即可,任职受雇单位不得拒绝代办。
【3】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申报,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以上即为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三种主要申报方式,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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