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介绍】
兴业银行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个人贵金属买卖业务是指兴业银行以上海黄金交易所金融类会员的有效代理资格,为个人客户提供进入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的渠道,并代理个人客户资金清算和实物交割的业务。
为进一步满足投资者的多样化需求,2009年1月19日,兴业银行在实物黄金产品的基础上,首家在全国范围内向个人客户推出了以保证金方式交易的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现货延期交收产品。2009年8月3日,兴业银行又成功推出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白银现货延期交收产品,成为国内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挂牌交易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
【业务特色】
• 渠道多样:本行提供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柜面四种交易渠道(电话银行暂不能进行白银产品交易)。
• 产品全面:本行代理的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产品涵盖了实物产品和延期交收产品,包括Au100g、Au99.99、Au99.95、Au(T+D)、Au(T+N1)、Au(T+N2)、Ag(T+D),能有效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 系统先进:本行系统经全面改造升级后,客户交易界面更加友好、交易渠道更加多样化、系统稳定性更高。
• 价格透明:报价与上海黄金交易所系统实时同步,信息公开。
• 佣金低廉:严格遵循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收费标准,按客户不同交易额或日均存款余额可享受各种档次优惠。
• 交易快捷:当日买入、当日卖出,实行T+0交易和清算,可满足客户日内短线交易的需求。
• 提货保障:客户可选择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全国近50家指定金库提取黄金,黄金质量由上海黄金交易所保证。现阶段对个人客户免收黄金仓储费。(白银产品不能提取现货)
• 资金安全:
兴业银行为上海黄金交易所指定清算银行,对客户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客户资金安全。
【使用指南】
交易品种:Au100g、Au99.99、Au99.95、Au(T+D)、Au(T+N1)、Au(T+N2)、Ag(T+D)。
报价单位:黄金产品——人民币/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白银产品--人民币/干克,精确到个位。
交易单位:所有产品的交易单位均为手,其中Au99.95、Au(T+D)、Au(T+N1)、Au(T+N2)、Ag(T+D)品种每手为1000克,Au99.99、Au100g品种每手为100克。
提货单位:Au100g为100克或其整数倍;Au99.99为1000克或其整数倍; Au99.95为3000克或其整数倍。
Au(T+D)、Au(T+N1)、Au(T+N2)合约参与交割的品种为Au99.95(Au99.99可替代交割),最少交割数量为一手,交割后可按相应品种的提货数量规定申请提取黄金。(Ag(T+D)产品不开放交割申报、中立仓申报和提货申请功能)
交易渠道: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和网点柜台。
交易时间:上海黄金交易所开市时间
20:50--02:30每周一至周四
09:00--11:30每周二至周五(08:50--11:30,周一)
13:30--15:30每周一至周五(首场交易头十分钟为延期合约集合竞价时间,实物黄金产品不参与集合竞价)
交易时间和集合竞价时间将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有关规定的变动相应调整。
提货申请时间:
柜台:本行各网点营业时间
网银:周一到周五全天(法定节假日除外)(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上海黄金交易所公布规则为准)
【贵金属延期交易】
贵金属延期交易的定义
贵金属延期交易是指以保证金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客户可以选择合约交易当天交割,也可以延期交割,同时引入延期补偿费(简称延期费)机制来平抑供求矛盾的一种现货交易模式。
交易细则
交易品种 | 黄金 | 白银 |
---|---|---|
交易单位 | 1000克/手 | 1000克/手 |
报价单位 | 元(人民币)/克 | 元(人民币)/千克 |
最小变动价位 | 0.01元/克 | 1元/克 |
每日涨跌停板 | ±7% | ±7% |
合约期限 | 连续交易 | 连续交易 |
实物交收方式 | 交收申报制 | 不开放实物交收功能 |
交易时间 | 早市:9:00—11:30(周一早市时间08:50—11:30);午市:13:30—15:30;夜市:20:50—02:30(周五暂无夜市)(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及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 | 早市:9:00—11:30(周一早市时间08:50—11:30);午市:13:30—15:30;夜市:20:50—02:30(周五暂无夜市)(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及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 |
延期费收付日 | Au(T+D)按自然日逐日收付;Au(T+N1)、Au(T+N2)每两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付(交割日前平仓不涉及延期费的收付)。 | Ag(T+D)按自然日逐日收付。 |
延期费率 | Au(T+D)合约市值的万分之二/日;Au(T+N1)、Au(T+N2)合约市值的百分之一/两月。 | Ag(T+D)合约市值的万分之二/日。 |
交收申报时间 | 下午15:00—15:30 | Ag(T+D)目前不开放交割申报、中立仓申报和提货申请功能。 |
中立仓申报时间 | 下午15:31—15:40 | |
交割品级 | 99.95% 3千克标准金锭(99.99% 1千克标准金锭可替代交割) | |
交割地点 | 上海黄金交易所指定交割金库 | |
交易保证金 | 本行个人客户的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2% | 本行个人客户的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2% |
交易手续费 | 本行个人客户黄金延期交收产品和黄金现货产品的手续费率最高不超过万分之十七。 | 本行个人客户白银延期交收产品的手续费率最高不超过万分之十七。 |
交割方式 | 实物交割 | 不可实物交割 |
违约金比例 | 合约价值的8% | 合约价值的8% |
交易代码 | Au(T+D)、Au(T+N1)、Au(T+N2) | Ag(T+D) |
所属市场 | 延期市场 | 延期市场 |
上市交易所 | 上海黄金交易所 | 上海黄金交易所 |
注:以上交易细则来源于上海黄金交易所(www.sge.com.cn),本行将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规则的改变作同步调整。
【操作流程】
1、客户凭本人的兴业理财卡、身份证件原件到开卡网点,接受风险评估、填写并签署《兴业银行代理个人客户贵金属投资风险评估揭示书》、《兴业银行代理个人客户贵金属买卖业务签约表》和《兴业银行代理个人客户贵金属买卖业务协议书》后即可开通贵金属交易功能。(已与其他会员建立代理关系的客户须先与其他会员解约,并在柜面签约开通贵金属交易时主动告知原黄金交易编码)。
2、客户也可通过本行手机银行和网上个人银行自助开通贵金属交易功能。(已与其他会员建立代理关系的客户须先与其他会员解约,并在开户时输入原黄金交易编码)。
3、原已签约代理黄金交易账户和开通延期交收产品交易权限的客户可直接交易所有贵金属延期交收产品。(未开通延期交收产品权限的签约个人客户可在网银、手机银行或银行柜台进行升级)。
4、客户开户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即可通过本行柜台、网银、电话银行和手机银行渠道进行交易。
5、客户若需提货,可以根据库存黄金数量和您的实际需求,通过本行柜台、网银、电话银行和手机银行渠道发出提货申请。本行业务人员将及时与您联系并完成提货流程。
【注意事项】
1、以上交易时间、交易单位、提货单位等内容以上海黄金交易所公布为准,本行将随上海黄金交易所的规定变化作相应调整。
2、按上海黄金交易所规定,个人客户提取出库的黄金实物不能再进入上海黄金交易所系统交易,也不能再入库。本行未开放白银产品的交割申报、中立仓申报和提货申请功能,暂未开办黄金实物的回购业务。
3、上海黄金交易所个人客户黄金交易编码具有唯一性和终身性,请您熟记黄金交易编码。
【风险提示】
进行贵金属交易,尤其贵金属延期交收品种交易,可能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但同时也可能发生较大损失,损失的总额可能超过您存放在本行的全部初始保证金以及追加保证金。
贵金属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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