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京平的简介
周京平,男,1966年1月出生,祖籍湖南,出生于北京,因为儿时的“英雄情结”,在警界,周京平是很多人知晓的“神奇干探”,他有勇有谋,敢作敢当。不论是担任社区的片儿警,还是管刑侦、治安等多方面工作的领导,周京平都很“闪亮”,总是以立功受奖来“犒赏”自己。
周京平,男,汉族,1966年1月生,湖南衡阳人,中央党校经济学管理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重庆市涪陵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区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区委政法委委员。
1983.09—1985.07 北京市人民警察学校学习
1985.07—1985.10 北京市人民警察学校学生科教师
1985.10—1987.10 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处干部(其间:1987.09—1990.07北京大学教育分院新闻专业大专在职学习)
1987.10—1989.11 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区分局展览路派出所民警
1989.11—1991.01 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区分局展览路派出所副所长
1991.01—1995.11 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区分局展览路派出所副所长(正科级)(其间:1992.09—1994.12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大学在职学习)
1995.11—1997.04 公安部经济保卫局反假币假票工作指导处主任科员
1997.04—1998.04 公安部经济保卫局金融系统保卫工作指导处副处长
1998.04—1998.09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反假币假票工作指导处副处长
1998.09—2001.04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公司犯罪侦查处副处长
2001.04—2005.12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公司犯罪侦查处处长
2005.12—2009.09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主任
2009.09—2010.09 重庆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挂职)
2010.09—2011.07 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2011.07—2011.02 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局长(副厅局级)、党委书记,区委政法委委员
2012.02— 重庆市涪陵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区委政法委委员,2012.03区政府党组成员
周京平同志分工:
分管公安、国安、司法、综合执法、信访、政府维稳工作;协助分管金融工作。
周京平的经历
凭借两年的刻苦努力,1985年周京平成为人民警察学校的优秀毕业生,直接分配到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工作。周围的同学很是羡慕,但周京平却选择了放弃,在不解的目光中走进了北京展览路派出所,担任“片儿警”。这样的选择在当初看来或许有些“傻帽儿”,但是在周京平看来,自己当初做出的是一个“伟大而明智”的选择。正是这样的基层工作经验,为他日后胜任各种工作都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11年基层派出所的工作经验,让周京平在1995年迈进了公安部经济犯罪保卫局,次年被任命为反假币处副处长,卧底侦办“川贵制造假币案”。
2009年9月,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处长周京平受命赶赴重庆,挂职出任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党总支书记、总队长。后历程重庆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现任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2年2月29日,周京平同志以319票的高票当选涪陵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分管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综合执法局;联系区信访办、市国安三分局、涪陵监狱、消防支队。
重庆涪陵区公安局历任局长都是谁
截止2020年6月重庆涪陵区公安局历任局长如下:
古明洪:男,汉族,1968年3月生,重庆沙坪坝人,党校大学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8年8月28日,重庆市涪陵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区长种及灵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
领导分工(现任)
党委书记、局长周京平:主持全面工作;分管信访稳定工作、法制工作;联系武警四支队。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明中:主管公安科技、内部运行工作;分管指挥中心、办公室、通信科。
党委委员、副局长汪志华:协助分管法制、信访工作,主管后勤保障工作;分管法制支队、警务保障处、安保服务中心;联系保安公司。
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凯:主管治安管理、派出所建设工作;分管校园安全保卫支队、治安支队、水警支队、社区警务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治安特勤支队、特警支队。
涪陵区公安局始建于1949年,1996年4月改称涪陵市公安局。1998年6月更名为重庆市公安局涪陵区分局。2001年10月,成立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主要负责该区的犯罪案件处理,出入境管理等等工作。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负责区公安局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按照市公安局计划,管理区局民警的教育、培训及警衔申报等工作。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防范和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负责辖区治安管理与防范工作,对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教育。
提高公民法制意识;指导和协调辖区内治安保卫组织的业务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辖区内常住人口、暂住户口及出租屋管理工作,受理、审核辖区内各类入户申请;负责辖区内外来人员暂住的申请、审核及发放工作;办理、发放《居民身份证》。
管理户政、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等有关事务;负责向市公安局上报人口信息资料。负责辖区内特种行业和治安管理工作,按照市公安局规定的权限管理易燃爆物品、枪支弹药及其他危险物品。负责辖区内保安行业的指导与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涪陵区公安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古明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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