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底,国家有关部委连续发布了《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和《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号),进一步明确了有关政策和具体要求,有利于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促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合规经营及银行贷款风险防控。 新规规定: 一是不得将政府办公楼、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及地方政府将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必须经过法定的出让或划拨程序,有效规范了地方政府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注资行为,有助于真实反映和提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资产实力和担保能力。 二是地方各级政府不得授权融资平台公司承担土地储备职能,各级土地储备机构成为土地储备唯一合规主体,强化了土地储备行为的统一管理,有效防控了同一地域多方办理土地储备的风险。 猜你喜欢:
  • 投影仪上声音换成音响
  • 怎么确定不定值保险合同的保额
  • 兴业银行预留手机号码怎么改
  • 电视无法连接无线网络是怎么回事
  • 银行理财产品出现负收益什么意思 原因是什么
  • 美的cs舒省是什么意思
  • 太平洋保险是国企吗?值得投保吗?
  • 哪种平安银行信用卡买车险和保险可以打折?
  • 兰州什么时候发消费券 领取时间如下
  • 撞车后我全责要出钱吗?车险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