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庭坐落于荷兰海牙,全名是联合国国际性审判法院,通称是国际性审判法院,再通称是(联合国)国际性法院。是联合国六大关键机构之一和最首要的司法部门,是独立国家政府部门间的民事法律司法部门裁判员机构,依据《联合国宪章》于1945年6月创立。国际性法院的首要功用是对联合国会员国所上传的案子作出有法律法规约束的宣判,并就宣布认同的联合国机关单位和专业机构递交的法律问题给予资询建议。国际性法院是具备确立管理权限的民事法律法院,沒有附设机构。国际性法院沒有刑事案件地域管辖(与海牙国际性刑事案件法院不相干),因而没法审判本人,这类刑事案件审判由中国所管或联合国增设刑事法庭或国际性刑事案件法院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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