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也与我们的医疗养老有着最直接的关系。参加社会保险后,按月缴纳保险费。如何计算保费,不仅关系到个人的工资水平,还受到社会保险基数的影响。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怎样计算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所谓社会保险基数,是指劳动者在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内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根据上一年度1-12月职工申报的月平均工资、薪金税税额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它可以分为上限和下限,具体数额视各地实际情况而定。
社保缴费基数一般为本人上一年度的工资收入。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社保需带上以下材料到社保局办理:
(一)新参保单位所需材料:
1、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2、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3、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4、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二)参保职工所需材料:
1、未参加过社会保险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市参加过社会保险人员:需持社会保险转移单或转移证明,并带医疗手册办理续保手续;(注:在外省市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方可转入)
3、本市外来务工人员、外地城镇外来务工人员、外地务工人员应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面复印件。由于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户口簿复印件,申请人必须提交申请并加盖公章和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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