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下简称“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证明文件。作为最常用的身份证明文件,我们在很多场合都需要用到身份证证明自己的身份,比如到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业务的时候,就需要出示身份证。如果是自己办理的贷款业务还好,可如果自己的身份证发生不慎丢失、出借他人、信息泄露等情况被别人用来贷款,那么自己到底要不要承担还款义务呢?导致的相关不良征信记录又需要通过什么方式消除?快来和找法网小编看看吧!

  一、贷款由实际贷款人偿还

  您可以放宽心,如果别人冒用您的身份证到银行办理贷款或者网贷,您是不用“背锅”的。如果银行等金融机构找到您,要求您还款的话,您需要做的就是说明实情。到银行办理贷款的话一般都是面对面办理,办理核实程序较为严格复杂,银行很少会发生这种情况。这种情况最常见于网贷,此时您可以主张是网贷公司没有尽到实质核查的义务,才导致的这种情况,如果网贷公司还是对您进行骚扰催收,您可以报警处理。就算被起诉至法院,您也可以通过举证表明自己并不是实际贷款人,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法院查实后就会裁定驳回原告起诉或者不予受理。

  二、不良征信记录可以通过申请、起诉撤销

  如果属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失误,造成您的身份证被他人冒用办理了贷款,可以向上传不良征信的银行或者中国人民银行申请撤销不良记录。如果银行不给您办理的话,您可以在到公安机关报警,手持立案文书再找银行申请清除不良记录,如遇银行推脱不办,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投诉;也可以到向人民法院起诉该银行,届时手持判决文书便可要求银行删除不良记录。

  文章的最后,小编还是要提醒您,身份证一定不要借给别人!丢失了马上去补办!捡拾到别人的身份证也不要进行非法活动,否则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或盗窃罪,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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