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银行借款却不按时归还,诉至法院后法官却发现借款人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日前,安徽省泾县法院审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告胡某夫妇被法官的热心帮助所感动,主动付清4000余元的到期利息,并承诺分两次还本付息后,银行撤回了起诉。

  2011年9月,泾县榔桥镇的胡某向泾县某银行贷款1万元,约定次年归还,其妻李某也出具承诺书,承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贷款到期后,胡某夫妇仅归还截至2012年3月20日的贷款利息,本金1万元及后续利息没有归还。银行多次催收未果,遂诉至法院。

  法官审理案件时,走访了胡某一家临时租住的出租房,发现其家庭经济上很困难,胡某的母亲已经是癌症晚期,为节省医药费,不肯住院,只是在家吃药治疗,全家仅靠胡某一人打工赚钱,实在无力还清借款。法官见状,告知胡某像他母亲这样情况,依据现行农村合作医疗相关规定,可以申请大病医疗补助,并立即想方设法与其所在村委会负责人取得联系,帮助其尽早获得救助。胡某一家非常感动,尽最大努力主动还清了4000余元到期利息,并同银行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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