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91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02次会议讨论通过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的,如何计算?
- THE END -
本文由 @珊珊 修订发布于 11-19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runsly@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zshuo.com/a/344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