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6月20日,越秀房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重大基金单位持有人协议转让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基金单位。
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管理人董事会获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为越秀房产基金重大持有人的间接控股公司)告知,于2022年6月20日,Golden Harbor Limited Partnership(为越秀企业全资拥有的实体,获得认购订立协议,以等于供股认购价的价格(即每基金单位3.20港元)向并非越秀房产基金现有基金单位持有人的受让方转让越秀房产基金22500万个基金单位,占截至本公布日期越秀房产基金已发行基金单位总数约4.82%。
据此计算,转让价格预计为7.2亿港元。
于2022年6月20日,转让价较基金单位收市价3.00港元溢价6.67%,较于过往30及60个交易日的基金单位平均收市价3.080港元及3.180港元分别溢价3.90%及0.63%,及较于过往90及120个交易日的基金单位平均收市价3.203港元及3.220港元分别折价0.09%及0.62%。
另据越秀企业告知,受让方于2022年6月20日向越秀房产基金的信托人及管理人签署一项承诺,据此,于协议转让(预计将于2022年6月30日进行)完成后,受让方将不可撤销地放弃其行使任何目标基金单位所附带的投票权的权利。
根据越秀企业向董事会提供资料,受让方为由一间越秀全资拥有的特殊目的公司与一间独立第三方个人实益全资拥有特殊目的公司分别持有一半权益的合营公司。独立合营伙伴向受让方的出资将用于支付协议转让的部份对价,由中国金融投资者提供资金。独立合营资金提供人为越秀房产基金的独立第三方,主要从事(其中包括)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及上市公司投资。
越秀企业预计紧随协议转让完成后并假设越秀房产基金于该事件之前不会发行新基金单位,越秀企业直接或通过其附属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间接持有的基金单位数量将从2,242,044,153个(约占已发行基金单位总数的47.99%)减少至2,017,044,153个(约占已发行基金单位总数的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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