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4月29日,来自银保监会官网发布的信息,为推动理财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和持续稳健运行,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原则切实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银保监会制定《理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4月29日起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指出,理财公司应当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内部控制组织架构。理财公司应当针对内部控制风险较高的部门和业务环节,制定专门的内部控制要点和管理流程。理财公司董事长、监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由理财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人员兼任。
《办法》提到,理财公司应当在高级管理层设立首席合规官。首席合规官负责监督检查本机构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并可以直接向董事会、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首席合规官不得兼任和从事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职务和活动。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办法》是理财公司更好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重要制度保障,是理财业务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实现有效监管的重要途径和有力抓手。在理财公司转型发展的新时期、新阶段发布实施《办法》,有利于统一同类资管业务监管标准,增强理财公司法治观念和合规意识,建立健全内控合规管理体系,推动理财行业形成良好发展生态。
银保监会指出,下一步将做好《办法》征求意见工作,持续督促理财公司强化内控合规管理建设,提高经营管理质效,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促进理财业务规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来源:北京商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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