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中上旬,杭州、武汉、深圳、成都等部分热点城市进一步升级楼市调控政策。10日杭州提高购房首付比例,15日武汉加强限购限贷,深圳提高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17日成都重启限购。​

事实上,早在2013年12月24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姜伟新在部署2014年工作时就明确表示,“继续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工作”,同时传递出三个政策信号,即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和强化市场监管。​

11月21日,住建部的会议也强调,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把稳定房地产市场、化解泡沫风险作为重中之重,引导好市场预期,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房地产调控的政策已经够多够细,“第N轮”调控在告诉人们调控进行的次数时,还暗示了“第N 1轮”调控的可能。从“量”的层面看,调控政策已经足够,可为什么还要做好下一轮调控的准备,究竟根本,在于调控政策的“质”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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