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买房困难重重,但卖方其实也是有着诸多的限制,就拿房屋优先购买权来说,想要签署一份合法有效的合同,要根据实际情况,征得一部分人的意见后才能卖出,首先就是正在承租出售房产的租客,要提前三个月告知房产出售的消息,而且如果租客以买房相同的条件表达出购买意愿,那房子必须得卖给租客。
其次,就是房屋共有人了,也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如果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在卖房的时候,必须要征得其他人的同意,并且拿到他们的委托授权书,而且,如果是共有人愿意以同样的价格收购此房屋,那么必须要优先把房卖给房屋共有人。
还有就是比较少一点的情况了,那就是职工公有住房,一般来说,房主只有部分产权,像是占有权,使用权,有限处分权和收益权,得到原产权单位同意以后,才能把房子卖出去,而原产权单位也享有优先购买权和租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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