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利美(Fannie Mae),创立于1938年,是政府出资创建,从事金融业务,用以扩大资金在二级房屋消费市场上流动的资金。 1944年,房利美的权限扩大到贷款担保,公司主要有退伍军人负责管理。1954年,房利美发展成为股份制公司。1968年, Raymond H. Lapin 成为房利美的总裁,在他就任的30年内,修改了公司的制度,使之成为一个私有的股份制公司。1970年,房利美股票在纽约交易股票所上市。1984年,房利美首次在海外发放公司债券,从此公司的业务进入国外金融市场。
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英汉证券投资词典》中对Fannie Mae解释如下:“联邦国民住房贷款协会 Federal National Mortgage Association(联邦国民住房贷款协会)的昵称。美国三大住房贷款证券化经营机构之一,成立于1938年。其性质为社会公众拥有,美国政府资助。专门运作由联邦住房委员会或其他金融机构担保的住房抵押贷款。将这些住房抵押贷款按期限、利率进行组合,作为抵押或担保发行住房抵押债券,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再以收入资金向更多的人提供住房贷款。同时还对提供住房贷款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品种提供担保。所发行的重要品种为住房抵押债(mortgage backed security或mortgage pass-through)。联邦国民住房贷款协会自身的股票在纽约股票交易所挂牌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