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perty)
具有金钱价值、并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的总称。
大体上,财产有三种,即动产、不动产和知识财产(即知识产权)。
财产的最大特点是:
(一)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任何人不经财产所有人的许可不得使用该财产,否则就是非法侵犯权利;
(三)财产所有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诸如公司这样的法人。
我国的《民法通则》对上述的内容有明确的规定。
可分为:有形财产(又称”有体物”.),如金钱,物资;无形财产(又称”无体物”.),如物权,债权,著作权等。也可以为:积极财产,如金钱,物资及各种财产权利;消极财产,如债务。
关于资产和财产的区别,可以从下述几方面来理解:
第一,由于净资产是企业财产或财富的积累并最终归出资者所有,所以,财产在一定意义上就具有企业和出资者双重所有的性质相比之下,资产则只归企业所有。
第二,由于净资产是企业运营总资本的一部分并且归企业所有,所以财产属于自有资本的范畴,与此同时,与净资产相对应的资产就成为财产的转化形态或运用形态。
第三,企业的财产虽属于自有资本的范畴,但它并不是由出资者的投资所形成的,而是企业总资本运营收益或总资产运营收益的积累,所以,财产既是资本的产物,又是资产的产物。
第四、从企业的借贷关系看,有资产就有负债,即资产是与负债相对应的,相比之下,财产则不与负债相对应。
第五,由于资产与负债相对应,所以资产就随负债的增加而增加,随负债的减少而减少。相比之下,由于财产不与负债相对应,所以财产就不随负债的变化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