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利弗·哈特(Oliver Hart,1948-)201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哈佛大学经济系主任、经济学教授、不完全合约理论的开创者。
一、人物简介
奥利弗·哈特(Oliver Simon D'Arcy Hart)哈佛大学Andrew E. Furer经济学教授,美国经济学家,经济计量学会、美国人文与科学院院士,英国科学院院士,不完全合约理论的开创者之一。他至今仍是该领域的领军人物之一。
他是美国计量经济学会会员、美国文理科学院院士,以及英国国家学术院会员。他还担任美国法律和经济学协会会长,美国经济学会副会长,并拥有多个荣誉学位。
二、人物生平
哈特在英国出生,1969年获剑桥大学国王学院数学学士学位,1972年于华威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74年获得普林斯顿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后成为伦敦经济学院的教授以及剑桥丘吉尔学院研究员。
1984年,他回到美国,在那里他曾任教于麻省理工学院,1993年以来任教于哈佛大学。2000年到2003年任哈佛大学经济学系主任。
哈特教授自2006年起,出任上海交通大学高级学术顾问。
2016年,哈特凭借“在契约理论方面的贡献”与芬兰经济学家本特·霍姆斯特罗姆共同获得当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三、研究方向与著作
奥利弗·哈特研究领域涉及微观经济理论、数理经济学、企业理论与组织、合约理论、企业的财务结构、法学与经济学。哈特在企业理论上作出过突出贡献,他与格罗斯曼(Hart&Grossman1986)以及与穆尔的论文(Hart&Moore,1990)奠定了当代企业理论的基础,并为企业理论确立了一个基于合约理论的分析框架。他的《企业、合约与财务结构》(1995)已是企业理论的经典教科书。此外,哈特是不完全合约理论的开创者之一,他至今仍是该领域的领军人物之一。
他关注契约理论、企业理论、公司金融和法律经济学等研究领域,是合同理论、现代厂商理论和公司财务理论的创立者之一。专著《企业、合同与财务结构》是其代表作,书中他进一步发展了产权理论,提出了“不完全合同”理论。他认为,合同双方不可能完全明晰所有可能情况中的权利与义务,这会影响到权利和控制的配置。他认为,企业财务合同与结构安排只有在这种理论下才能最合理的分析,财务工具可视为产权安排的工具。这个理论与旧产权理论有着重要不同,也引发了很大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