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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工伤如何赔偿(轻微工伤一般怎么赔偿)

最近很多小伙伴们在查阅关于轻微工伤如何赔偿的解答,今天成编为大家收罗10条解答来给大家重点解析! 有89%高手认为轻微工伤如何赔偿(轻微工伤一般怎么赔偿)值得一读!

10条解答


一.轻微工伤一般怎么赔偿

1.轻微工伤是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工伤,就是不影响劳动能力,没有医疗依赖和生活自理障碍,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2.工伤医疗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住院初期有生活自理障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

3.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5.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6.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轻微的工伤要怎么赔偿

1.这个问题比较宽泛,涉及到赔偿的范围、程序、主体等方面。首先说一下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的,涉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发生工亡的,还包括被抚养亲属的抚恤金。

2.其次说一下赔偿的程序,这相对来说比较漫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工伤认定后,在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赔偿标准。最后再说一下赔偿的主体,如果单位缴纳过工伤保险,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需要公司支付外,其他项目一般都是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如果单位未替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开户的,所涉及的所有赔偿应全部由单位承担;如果单位替劳动者办理过工伤保险登记只是未缴纳保险费用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能及时补缴的,相关费用由社保和公司协商承担。

三.轻微工伤怎么赔偿

1.轻微工伤是属于没有伤残等级的工伤,那么报销治疗期间的费用以及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即可。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2.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轻微工伤一般怎么赔偿多少钱

1.工伤,如果不能评定伤残等级的,没有赔偿。当然,工伤者,可以依法报销所有的医疗费用等。职工工伤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五.轻度工伤处理赔偿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工伤,必须经过认定,认定工伤之后,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所谓的工伤待遇,是指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住院期间需要护理的,单位解决护理问题。

2.因此,只要你被认定工伤,就可以享受上面的待遇,如果没有达到伤残等级,是没有赔偿的,工伤的赔偿,是根据伤残等级确定的,你轻度的工伤,是不会得到赔偿的

六.轻度工伤如何处理,赔偿

1.你受的伤是工伤,一定应该获得赔偿,哪怕是只擦了一层皮!关键是你工作的地区是否是美国或什么特别变态的法治国家,如是在中国,你的老板如果是特爱工人,他会在你看伤的时候帮你拿钱,以后的营养品等自备。

反之,你只有将自己的血吸到肚里,将掉的那点肉取回来,寻求个心里安慰吧。

七.工伤轻微骨折怎么赔偿

1.首先要做的就是做工伤认定。如果单位30日内不去申请,你或者你的近亲属可以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可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金额要根据实际发生的以及伤残等级来确定。如果不构成伤残,就赔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八.工伤轻微伤的赔偿是怎样的

1.轻微工伤是属于没有伤残等级的工伤,那么报销治疗期间的费用以及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即可。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2.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九.轻度伤残的赔偿标准

1.轻度伤残的赔偿没有具体标准,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其实际情况赔偿损失。《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十.农民工轻微工伤怎么赔偿

1.若是不影响劳动能力,伤情轻微的话,由包工头及发包方负责治疗费用及治疗期间、休养期的工资;营养费等费用,其他赔偿和包工头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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