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李兰 11月23日,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东方”)回复北交所IPO首轮问询,涉及控制权稳定性、创新特征披露准确性、贸易商销售真实性等十二项问题。
据乐居财经《预审IPO》查阅,红东方成立于2003年9月29日,主要从事农药原药及制剂、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草甘膦原药。
根据申请文件,韩根生、于红霞夫妇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512.4万股,合计持股比例为98.07%,为红东方共同实际控制人。 此外,韩根生与韩根长系兄弟关系,韩根长持有红东方0.78%的股份,任公司副总经理。
据此,红东方被要求说明韩根长与韩根生、于红霞夫妇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是否存在规避限售及同业竞争核查的情形。
在首轮问询函回复中,红东方将韩根长认定为一致行动人并更正相关披露内容。
据悉,除红东方生态为韩根生、于红霞夫妇的一致行动人外,韩根生之弟韩根长也为韩根生、于红霞夫妇的一致行动人,韩根长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万股,持股比例为0.78%。综上,韩根生、于红霞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支配公司表决权比例为98.86%。
在本次修改实际控制人认定依据前,表述为“韩根生、于红霞夫妇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512.4万股,合计持股比例为98.07%”,补充修改后,表述为“韩根生、于红霞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支配公司表决权比例为98.86%”,前后表述表决权比例差异为韩根长所持有的0.78%股份。
业绩方面,2020年-2022年及2023年1-3月,红东方营业收入5.92亿元、11.29亿元、19.15亿元及4.1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6336.76万元、3.4亿元、7.46亿元及1.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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