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召开专题会议,提出了十条针对房地产市场的新举措,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第二条:“为避免公摊面积比例过大,要积极探索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这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也让“公摊面积”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再次被提及。

“公摊”这一概念起源于上世纪五十年代的香港,为了解决高昂的房价问题,房产商李嘉诚提出了“分层出售”、“分户出售”的办法。公共部分的电梯、楼梯、大堂、走廊等由各户分摊,这就是“公摊”的由来。然而,这一计价模式在引进内地后,却引发了许多争议和纠纷。

首先,公摊面积的计算并不透明,消费者无法准确掌握自己购买的房屋的实际面积。部分开发商甚至利用公摊面积做文章,误导消费者,使得购房者面临“买的不如卖的精”的困境。

其次,公摊面积的存在也给消费者带来了额外的负担。由于公摊面积不计入房价,消费者需要为实际上并不属于自己的面积支付费用,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此外,公摊面积还会引发一些法律纠纷。由于公摊面积的计算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明确的法律规定,经常会出现一些产权纠纷和维权事件,给消费者和开发商都带来不少的困扰。

因此,取消公摊面积是一个符合历史潮流和市场需求的必然选择。事实上,重庆自2002年起就开始以套内面积计价,这一做法得到了市场的认可和消费者的青睐。香港也在2013年全部取消了公摊计价方法。

取消公摊面积不仅仅是计价方式的改变,更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它涉及到税费政策、物业管理、共有产权等一系列问题的转变。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要加强政策引导和制度建设,确保取消公摊面积能够平稳过渡,不会对房地产市场造成过大的冲击。

取消公摊面积是一个必然趋势,也是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我们期待着这一举措能够在更多城市得到推广和实施,为广大购房者带来更多的福利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