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还剩多少时间的保质期才被称为临期食品?

“临期食品”的“临期”定义分类为两种:

其一,将处于保质期届满日之前指定天数内的食品界定为“临期食品”。

如,“保质期为1年以上的,期满之日前30天;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保质期为3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0天;保质期为15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保质期为2天以上不足15天的,期满之日前1天。保质期不足2天或者国家有关标准允许不标明保质期的食品,不设临近保质期。”

其二,将处于保质期届满日之前指定比例天数内的食品界定为“临期食品。”

如,“本规定所称临近保质期的进口食品,是指进口食品在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时一般已超过保质期限2/3时限的食品。”

一、国家对临近保质期规定

1、食品保质期为一年以上的,期满之日前45天。

2、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

3、保质期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

4、保质期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

5、保质期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

6、保质期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1至4天。

二、食品保质期一个月内可以加工销售吗

商品临期不能售卖的时间根据保质期和商品种类不同而有所不同。1、保质期不同:保质期大于300天,剩余保质期时长小于保质期十分之一时长,禁卖;保质期小于等于300天,剩余保质期时长小于30天,禁卖。2、商品种类:婴幼儿牛奶粉、婴幼儿羊奶粉、特殊配方奶粉剩余保质期时长小于180天,不得售卖。婴幼儿辅食、婴幼儿营养品、婴幼儿调味品、婴幼儿零食剩余保质期时长小于90天,不得售卖。普通商品剩余保质期小于保质期时长的十分之一或30天(最低30天)禁止销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质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超过此期限,在一定时间内,预包装食品可能仍然可以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