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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渭南女子患病被以不够严重拒赔 保险公司:提供医院报告

  华阴一女子投保期间患“系统性红斑狼疮”,投资,人寿保险拒赔。华商全媒体报道后,5月10日,人寿保险有了回复。

  孙女士2018年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购买了《人保寿险无忧人生重大疾病保险(至尊版)》,每年保费5780元,投资,交29年保终身,基本保险金额20万元,投保期间患上系统性红斑狼疮,“这是合同上赔付的病种,但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原因是不够‘严重’。我爱人都住进ICU了,医院下了病危通知,怎样才叫严重呢?”今年5月6日,孙女士丈夫杨先生对华商报记者说,多次问保险公司要关于“严重”的临床评判标准,始终未果。5月6日,华商报记者联系人寿保险负责处理此事的杨姓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对方称不接受采访。记者询问无法赔付的原因,对方称,需要先向上级汇报,随后回复。截至当晚发稿前,记者未收到任何回复。

  5月10日,中国人寿保险陕西省渭南市分公司多人来到华商报社,回复关于孙女士索赔一事。负责人称,事件报道后,渭南分公司已联系华阴分公司了解情况,并去孙女士家中对此事进行解释,“我们的标准上一共有五个级别,前两个级别是不能赔付的,所以拒赔了。孙女士的病情病情诊断为系统性红斑狼疮狼疮性肾炎,我们也去医院咨询过这种病,如果是严重的,医生诊断会写成‘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孙女士的病情达到哪一步应该由医院来告知她。”负责人称,建议孙女士提供医院肾脏检测报告,此后孙女士如果病情达到了“严重”的程度,也是可以赔付的,因为是在投保后首次发病的。

  关于杨先生质疑的到底什么才是“严重”,有无具体的医学临床数值评判标准?负责人说,回去后会向上级部门申请,如果有的话会及时提供给投保人。

  华商报记者 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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